专家:东突恐怖势力有向内地大城市蔓延趋势

2014年06月16日16:48  中国新闻周刊 收藏本文

  “东突”:最现实的恐怖主义威胁

  文/李伟

  “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这一名词出现于19世纪末期。“斯坦”原为“地方”“区域”之意,但“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某些老牌殖民主义者为肢解中国提出的一个政治概念。

  突厥最初是一个古代游牧民族的专称。公元5世纪,它活跃在阿尔泰山一带。公元6世纪中叶至8世纪中叶,它活跃于我国北方草原,与中原地区自西魏至隋唐诸王朝发生了多渠道、多层面的交往。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国,其鼎盛时辖境辽阔。在隋朝和唐朝初期,突厥曾是称霸于中国北部的一大势力。尔后,分裂为东、西两部的突厥,为争夺汗权而争斗不休。8世纪中叶,东、西突厥汗国相继灭亡,其后裔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而11世纪以后在国外有的史籍中使用的“突厥”,已经不限定于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对一切操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诸民族的共称。到了19世纪末,有人主张把生活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至阿尔泰山脉之间的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联成一体,组成一个国家。但在历史上,一些人声称的由所有突厥人组成的统一国家不曾存在过。

  为了达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牌殖民主义者进而把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与之相对应,今天的中亚诸国被称之为“西突厥斯坦”),编造所谓新疆是“东突厥”人的家园的谬论。

  20世纪初以后,一小撮狂热的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根据老牌殖民主义者制造的歪理邪说,编造了一套所谓的“东突”理论。鼓吹“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民族有近万年历史;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否认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

  “东突”理论形成后,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都打着“东突”的旗号进行活动,企图实现其建立“东突厥斯坦国”的妄想。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2年一份名为《“东突”恐怖势力罪责难逃》的文件显示,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分裂组织有50多个,40多个主要在境外活动。2003年以来中国公安部也先后公布了三批包括四个恐怖组织和25名恐怖分子的名单。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这些组织在境外基本形成了4个活动中心:中亚、土耳其、美国与德国。

  中亚的东突组织大约有11个,其中有4个直接从事暴力恐怖活动;有约20个在土耳其活动,其中3个训练恐怖分子,组织武装,向中国境内偷运武器;还有3个在巴基斯坦、阿富汗交界处的山区活动,分别从事策反和接应外逃人员,偷运武器,进行政治、宗教渗透;而“东突”的政治组织主要集中在德国。

  这些组织五花八门,有的打着学术招牌进行活动,有的则进入广播电视部门,有的则披着侨民外衣进行各种活动。而这些组织要么提供经费指导新疆境内外的分裂活动;要么杜撰新疆的历史,为其分裂活动寻找依据;要么进行“心理战”,煽动分裂。这些组织人员结构比较年轻,是活动最为猖獗的一批。

  在中亚的“东突”分裂组织中,大多数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

  近年来,随着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宗教极端势力的猖獗,南亚地区成为“东突”分裂势力活动的又一区域,其中,艾山·迈合苏木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最为猖獗、危害最大。“9·11”事件后,美国对阿富汗的塔利班和本·拉登进行军事打击。“东伊运”先后有70多人丧生,其余或作鸟兽散,或被美军抓获,或藏匿起来。2004年10月,艾山·买合苏木在巴基斯坦被击毙。目前,“东伊运”虽然力量很小,但是其势力仍然存在。

  大量证据表明,在新疆境内发生的大多数恐怖暴力事件是由境外“东突”组织直接策划、指挥,境内一小撮人呼应,共同制造的。

  东突组织在海外如何生存,武器从何而来?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们是经常参与一些国际恐怖活动,包括他们去阿富汗去参加恐怖活动,也包括他们到叙利亚参与恐怖活动,从而得到一些国际恐怖势力给予他们的资金上的援助;另一方面,他们也通过有组织犯罪活动,包括走私毒品,包括对所在区域当地的维吾尔族人的敲诈勒索获取经济和钱财。在武器上,他们也是和国际恐怖势力一样,从参与国际恐怖活动中获取一些枪支弹药,另一股势力,也就是世维会的主要经济来源,依然是靠西方的一些反华势力给予它的大量的资助。

  随着“东突”恐怖势力的复杂化和恐怖主义手段的多元化,今后中国政府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工作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从近期发生的恐怖犯罪案件看,“东突”恐怖势力实施恐怖犯罪的自发性、随机性增强,且规模较小,作案方式明显呈现分散化,并向内地大城市蔓延的趋势,这都给政府的预防和防备工作提出新的挑战,要求政府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技术。

  中国应对恐怖袭击是新的课题,内地有些城市在应对威胁方面,依然还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当前在反恐机制和各个环节上,都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恐怖袭击不是加强反恐就可以防范的,恐怖袭击也不全是一个专业部门的事,只有专业部门和民众在反恐问题上达到空前的一致和合作,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袭击的发生。虽然在昆明3·01事件及在乌鲁木齐南站的恐怖袭击以及早市爆炸案件以后,全国各地都加强了防范措施,但是恐怖活动具有十分强烈的隐蔽性、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恐怖活动的袭击,依然在应对的、防范的体制机制上有进一步完善的需求。

  (作者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文中部分数据、案例选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东突”恐怖势力罪责难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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